2013年《經濟法基礎》重點解析:停工留薪期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一起學習的是《經濟法基礎》中的重點知識點: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
1.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間。
2.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內,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3.期限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4.與工傷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關系
(1)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但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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