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經濟法基礎》重點解析: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一起學習的是《經濟法基礎》中的重點知識點: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
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多選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律規定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可導致勞動合同關系終止的有( )。(2012年)
A.勞動合同期滿
B.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C.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
D.女職工在哺乳期
【答案】ABC
【解析】選項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既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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