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土地增值稅的納稅清算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分享的是《經濟法基礎》中的高頻考點:土地增值稅的納稅清算。
【考情分析】
考頻:★
2010年多選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清算
1.納稅人“應當主動”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情形
(1)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2)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3)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2.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情形
(1)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3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3)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4)省級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多選題】根據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納稅人應當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有( )。(2010年)
A.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B.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C.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銷售的
D.取得房地產銷售(預售)許可證滿2年尚未銷售完畢的
【答案】ABC
【解析】選項D: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3年”仍未銷售完畢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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