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票據權利的概念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分享的是《經濟法基礎》中的高頻考點:票據權利的概念。
【考情分析】
考頻:★★
2010年判斷、2011年單選
票據權利的概念
1.票據權利的含義:
(1)票據權利的行使是指持票人請求票據的付款人支付票據金額的行為,例如行使付款請求權以獲得票款,行使追索權以請求清償法定的金額和費用等。
(2)票據權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為了防止票據權利的喪失而采取的措施,例如依據《票據法》的規定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要求承兌人或付款人提供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的證明以保全追索權等。
2.方法:“按期提示”和“依法證明”兩種。
3.地點和時間:票據當事人的營業場所和營業時間內進行,票據當事人無營業場所的,應當在其住所進行。
責任編輯:紀念
- 上一篇初級: 2013年《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票據當事人
- 下一篇初級: 2013年《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票據權利的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