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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五章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的第一節房產稅法律制度的內容
本知識點內容導航: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正文:房產稅的稅收優惠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所有的、本身業務范圍內使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其經費來源實行自收自支后,從事業單位實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產稅3年。
上述單位所屬的附屬工廠、商店、招待所等不屬于單位公務、業務的用房,應照章納稅。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中附設的營業單位,如影劇院、飲食部、茶社、照相館等所使用的房產及出租的房產,不屬于免稅范圍,應照章征稅。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對個人擁有的營業用房或者出租的房產,不屬于免稅房產,應照章征稅。
5.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6.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1)毀損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產稅。
(2)納稅人因房屋大修導致連續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間免征房產稅。
(3)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施工期間一律免征房產稅。但工程結束后,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納稅。
(4)為鼓勵利用地下人防設施,暫不征收房產稅。
(5)對房管部門經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調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暫緩征收房產稅。
(6)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房產稅。
(7)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8)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9)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門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實私房政策中帶戶發還產權并以政府規定租金標準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暫免征收房產稅。
(10)向居民供熱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費的供熱企業暫免征收房產稅。“供熱企業”不包括從事熱力生產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熱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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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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