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紀念"】在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期間,報完名的學員們也已經開始學習了,本篇文章是介紹《經濟法基礎》中有關銀行卡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點擊查看。
銀行卡賬戶的使用、銀行卡交易規定、銀行卡計息和收費的有關規定
一、銀行卡賬戶的使用
1 .銀行卡申領開戶。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后,為其開立記名賬戶。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2 .銀行卡注銷賬戶。持卡人在還清全部交易款項、透支本息和有關費用后,可申請辦理銷戶。
3 .銀行卡掛失。持卡人喪失銀行卡,應立即持本人身份證件或其他有效證明,并按規定提供有關情況,向發卡銀行或代辦銀行申請掛失。
二、銀行卡交易規定
1 .單位人民幣卡可辦理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但不得透支;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起點的,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行辦理轉匯。單位卡不得支取現金。
2 .發卡銀行對貸記卡的取現應當每筆授權,每卡每日累計取現不得超過規定金額。發卡銀行應當對持卡人在自動柜員機取款設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計提款不得超過2萬元人民幣。儲值卡的面值或卡內幣值不得超過1 000 元人民幣。
3 .同一持卡人單筆透
熱點推薦:
責任編輯:紀念
- 上一篇初級: 《經濟法基礎》預習輔導: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 下一篇初級: 《經濟法基礎》預習輔導:消費稅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