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四章高頻考點及考情分析
2018年初級會計考試于5月12日至20日進行,為幫助考生合理分配學習時間和精力,東奧小編整理系列考前干貨分享供大家學習,本篇為:《經濟法基礎》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希望各位考生勤加學習。
《經濟法基礎》第四章 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 |
大綱要求 | (一) 掌握增值稅征稅范圍、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 掌握消費稅征稅范圍、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 熟悉增值稅納稅人、增值稅稅收優惠、增值稅征收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四) 熟悉消費稅納稅人、消費稅稅目、消費稅征收管理 (五) 了解稅收與稅收法律關系、稅法要素 (六) 了解我國的稅收管理體制與現行稅種 (七) 了解增值稅稅率和征收率、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八) 了解消費稅稅率 |
教材變化 | (一)將原“增值稅法律制度”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合并為全新的“增值稅法律制度” (二) 新增“稅收法律制度概述” (三) 根據現行稅收政策,更新了一系列內容,主要體現在: ①住宿業、建筑業和鑒證咨詢業等行業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 ②增值稅11%的稅率 ③增值稅5%的征收率 ④農產品進項稅額的抵扣 ⑤超豪華小汽車加征零售環節消費稅 |
核心考點 | 本章是經濟法基礎的重點章節,會涉及到計算的。例如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以及里面的特殊情形,融資性的售后回租等知識。教材范圍例如視同銷售貨物行為(P122頁)、零稅率(P133頁)和免稅的情形等都是很重要的知識點,一定要把握好。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P133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等(P144頁)。消費稅也是重點,相關的知識點也要掌握準確。例如(P155頁)消費稅目。 |
復習難度 | ★★★ |
重要程度 | ★★★ |
2017各批次平均分值 | 20分 |
預計2018年分值 | 20分左右 |
涉及大題可能性 | 基本確定 |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想而奮進的過程,其意義遠大于未知的結果。希望各位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考生認真學習基礎知識,掌握高頻考點,取得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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