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_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跟學打卡
參加初級會計考試的同學們,今年考試將在5月份舉行,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的《初級會計實務》原材料的知識點詳解,希望考生們認真復習。
原材料 重要程度★★★|大綱要求 掌握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發及結存可以采用實際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一)采用實際成本核算
采用實際成本核算時,材料的收入、發出及結存,無論總分類核算還是明細分類核算,均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1.科目設置
“原材料”科目: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入庫材料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在途物資”科目: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企業購入的在途物資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在途物資的采購成本。
2.賬務處理
(1)購入材料。
情形 | 賬務處理 |
材料已驗收入庫,相關發票賬單已收到 (貨到+單到) |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其他貨幣資金 應付票據[開出商業匯票] 應付賬款[款項尚未支付]等 |
材料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相關發票賬單已收到 (貨未到+單到) | 材料采購時: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等 |
驗收入庫后: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 |
貨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經驗收入庫,相關發票賬單未收到 (貨到+單未到) | ①月末暫估入賬: 借:原材料[暫估價值]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②下月月初紅字沖銷(或作相反分錄):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紅字] ③收到發票賬單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
(2)發出材料。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基本生產車間領用]
——輔助生產成本[輔助生產車間領用]
制造費用[間接材料成本]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消耗]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消耗]
在建工程[工程消耗]
研發支出[研發環節消耗]
其他業務成本[銷售材料結轉成本]
委托加工物資[發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等
貸:原材料
企業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計價法計算確定。
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二)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材料,材料的收入、發出及結存,無論是總分類核算還是明細分類核算,均按照計劃成本計價。
月末,計算本月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并進行分攤,根據領用材料的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從而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1.科目設置
(1)“原材料”科目: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貸方登記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
(2)“材料采購”科目: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采購材料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在途材料的實際采購成本。
(3)“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超支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節約差異,貸方登記節約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差異。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即超支差異);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即節約差異)。
2.賬務處理
(1)購入材料。
情形 | 賬務處理 | |
相關發票賬單已收到,無論材料是否驗收入庫(貨到/貨未到+單到) | ①在計劃成本法下,購入的材料無論是否驗收入庫,都要先通過“材料采購”科目進行核算: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點撥】如果材料尚未驗收入庫,則不作后續處理;待材料驗收入庫時,作②③分錄 | |
②原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計劃成本] | 合并處理: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差額,或貸方]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 |
③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材料采購 借:材料采購 貸: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 ||
材料已入庫,尚未收到發票賬單 (貨到+單未到) | 月末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或作相反分錄):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紅字] |
(2)發出材料。
企業日常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發出的材料成本應由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進行結轉,按照所發出材料的用途,分別記入對應科目。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當按期(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年度終了,企業應對材料成本差異率進行核實調整。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①發出材料時。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基本生產車間領用]
——輔助生產成本[輔助生產車間領用]
制造費用[間接材料成本]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消耗]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消耗]
在建工程[工程消耗]
研發支出[研發環節消耗]
其他業務成本[銷售材料結轉成本]
委托加工物資[發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等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②期末(月末),計算本月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
借:生產成本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發出材料負擔的超支差異,如為節約差異作相反分錄]
3.材料成本差異的計算
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注:以上內容選自馬小新老師25年《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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