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_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跟學打卡
初級會計師備考,勤奮是成功的前提,唯有踏實的低下頭去學習,才能取得優異的成績。一起來學習今天的《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吧!
其他應收款 重要程度★★|大綱要求 掌握
(一)概述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如職工出差從企業預借的差旅費。
(二)科目設置
“其他應收款”科目: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三)賬務處理
情形 | 賬務處理 |
企業發生各種其他應收款項時 |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清理/待處理財產損溢等 |
收回其他各種應收款項時 |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貸:其他應收款 |
注:以上內容選自馬小新老師25年《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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