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出售的賬務處理
精選回答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出售的賬務處理:
一.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確認
1.條件確認:
企業已經就處置該非流動資產作出決議。
企業已經與受讓方簽訂了不可撤銷的轉讓協議。
該項轉讓將在一年內完成。
2.會計分錄:
當固定資產從正常使用狀態劃分為持有待售狀態時,會計分錄為:
借:持有待售資產——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值)
二.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減值處理
1.減值判斷:
如果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則需要進行減值處理。
會計分錄:
發生減值時,會計分錄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
三.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出售
1.出售前的準備:
如果固定資產尚未提完折舊,需要先進行固定資產清理的會計處理。
2.出售時的會計分錄:
收到出售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根據出售價格計算)
清理完成后,將固定資產清理的凈損益轉入資產處置損益(未提完折舊)或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已提足折舊):
若為凈損失(固定資產清理賬戶為借方余額):
借:資產處置損益/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若為凈收益(固定資產清理賬戶為貸方余額):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資產處置損益/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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