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_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預習考點搶先學
2025年初級會計考試教材暫未發布,大家可以先跟學預習考點。以下是有關《初級會計實務》會計憑證的預習考點,一起來學習吧!
會計憑證
考頻:★★ 歷年:單選、多選、判斷
(一)會計憑證概述
會計憑證,是指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包括紙質會計憑證和電子會計憑證兩種形式。
會計憑證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二)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原始憑據。原始憑證的作用主要是記載經濟業務的發生過程和具體內容。
常用的原始憑證有現金收據、發貨票、火車票、增值稅專用(或普通)發票、差旅費報銷單、產品入庫單、領料單等。
1.原始憑證的種類【必記打卡】
分類依據 | 類別 | 含義 | 舉例 |
取得來源 | 自制原 始憑證 | 由本單位有關部門和人員,在經辦或完成某項經濟業務時填制的原始憑證 | 領料單、產品入庫單、借款單、工資費用分配表、差旅費報銷單等 |
外來原 始憑證 | 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從其他單位或個人處直接取得的原始憑證 | 購買材料、服務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職工出差報銷的飛機票、火車票和餐飲費發票等 | |
格式 | 通用憑證 | 由有關部門統一印制、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具有統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憑證 | 某省(市)印制的在該省(市)通用的發票、收據等,由中國人民銀行制作的在全國通用的銀行轉賬結算憑證,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全國通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 |
專用憑證 | 由單位自行印制的原始憑證 | 領料單、差旅費報銷單、折舊計算表、工資費用分配表等 | |
填制的手續和內容 | 一次憑證 | 一次填制完成,只記錄一筆經濟業務且僅一次有效的原始憑證 | 收據、收(領)料單、發貨票、銀行結算憑證、工資結算表、制造費用分配表等 |
累計憑證 | 在一定時期內多次記錄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且多次有效的原始憑證 | 限額領料單等 | |
匯總憑證 | 對一定時期內反映經濟業務內容相同的若干張原始憑證,按照一定標準綜合填制的原始憑證 | 發料憑證匯總表等 |
2.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3.原始憑證的審核
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1)真實性(日期、業務內容、數據、簽章、票據本身等的真實性);
(2)合法性、合理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程序、計劃和預算、經濟活動需要等);
(3)完整性(憑證要素、日期、數字、文字、簽章、聯次等是否齊全);
(4)正確性(接受單位名稱、金額填寫和計算、更正是否正確)。
(三)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指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填制的會計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記賬憑證的作用主要是確定會計分錄,進行賬簿登記,反映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監督企業經濟活動,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
1.記賬憑證的種類
記賬憑證按照其反映的經濟業務的內容來劃分,通常可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分類 | 含義 | 用途 |
收款憑證 | 用于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 | 收款憑證根據有關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關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等賬簿的依據,也是出納人員收訖款項的依據 |
付款憑證 | 用于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 | 付款憑證根據有關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關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等賬簿的依據,也是出納人員支付款項的依據 |
轉賬憑證 | 用于記錄不涉及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 | 轉賬憑證根據有關轉賬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有關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等賬簿的依據 |
2.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
3.記賬憑證的審核
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1)記賬憑證是否有原始憑證為依據,所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的內容與記賬憑證的內容是否一致;
(2)記賬憑證各項目的填寫是否齊全,如日期、憑證編號、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及有關人員簽章等;
(3)記賬憑證的應借、應貸科目以及對應關系是否正確;
(4)記賬憑證所記錄的金額與原始憑證的有關金額是否一致,計算是否正確;
(5)記賬憑證中的記錄是否文字工整、數字清晰,是否按規定進行更正等;
(6)出納人員在辦理收款或付款業務后,是否已在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的戳記。
(四)會計憑證的保管
項目 | 內容 |
整理 | (1)會計機構在依據會計憑證記賬以后,應定期(每天、每旬或每月)對各種會計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將各種記賬憑證按照編號順序,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一起加具封面和封底,裝訂成冊,并在裝訂線上加貼封簽,防止抽換憑證。會計主管人員和保管人員等應在封面上簽章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遺失時,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若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判斷題常考點) |
裝訂 | (1)原始憑證較多時,可單獨裝訂,但應在憑證封面注明所屬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和種類,同時在所屬的記賬憑證上應當注明“附件另訂”及原始憑證的名稱和編號,以便查閱 (2)對各種重要的原始憑證,如押金收據、提貨單等,以及各種需要隨時查閱和退回的單據,應另編目錄,單獨保管,并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分別注明日期和編號 |
項目 | 內容 |
電子 形式 |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憑證等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無須打印電子會計資料紙質件進行歸檔保存: (1)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2)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3)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5)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6)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在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無須打印電子會計資料紙質件進行歸檔保存 單位僅以電子形式保存會計檔案的,原則上應從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年初開始執行,以保證其年度會計檔案保存形式的一致性 |
項目 | 內容 |
臨時 保管 | (1)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機構臨時保管一年,期滿后再移交本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統一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且最長不超過三年;單位未設立檔案管理機構的,應在會計機構等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 (2)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
外借 |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其他單位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使用單位會計檔案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會計檔案復制件,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或者蓋章(判斷題常考點) |
銷毀 | (1)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要求,保管期滿前不得任意銷毀 (2)會計檔案達到保管期限的,單位應當組織對到期會計檔案進行鑒定。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保管期滿但涉及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的會計檔案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并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
以上內容選自馬小新老師24年《初級會計實務》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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