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款項減值_2024年《初級會計實務》重要考點跟學打卡
備考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一定要制定學習計劃。備考時間有限,如果沒有計劃,考生很可能會復習不完。一起來學習今天的考點吧!
應收款項減值
考頻:★★★ 歷年:單選、多選、判斷、不定項
企業的各項應收款項,可能會因債務人拒付、破產、死亡等信用缺失原因而使部分或全部無法收回。這類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通常稱為壞賬。企業因壞賬而遭受的損失稱為壞賬損失。
應收款項減值有兩種核算方法,即直接轉銷法和備抵法。
(1)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應收款項減值的核算應采用備抵法。
(2)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應收款項減值采用直接轉銷法。
(一)直接轉銷法
1.壞賬損失的確認
小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的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及預付款項,作為壞賬損失:
(1)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其清算財產不足清償的。
(2)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
(3)債務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
(4)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議或法院批準破產重整計劃后,無法追償的。
(5)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收回的。
(6)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賬務處理
采用直接轉銷法時,日常核算中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不進行會計處理,只有在實際發生壞賬時,才作為壞賬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借:銀行存款等[收回的金額]
營業外支出——壞賬損失[差額]
貸:應收賬款等[賬面余額]
3.直接轉銷法的優缺點
項目 | 內容 |
優點 | 賬務處理簡單,將壞賬損失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損失符合其偶發性特征和小企業經營管理的特點 |
缺點 | (1)不符合權責發生制會計核算基礎,也與資產定義存在一定的沖突 (2)只有壞賬實際發生時,才將其確認為當期損益,導致資產和各期損益不實 (3)在資產負債表上,應收賬款是按賬面余額而不是按賬面價值反映,這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期末應收款項 |
(二)備抵法
備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確定預期信用損失計入當期損益,作為壞賬準備,待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沖銷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和相應的應收款項。
采用這種方法,需要對預期信用損失進行復雜的評估和判斷,履行預期信用損失的確定程序。考慮到應收款項的流動性特征,實務中通常按照應收款項的賬面余額和預計可收回金額的差額確定預計信用減值損失。
1.科目設置
“壞賬準備”科目,屬于資產類備抵科目,借減貸加,用以核算應收款項的壞賬準備計提、轉銷等事項。

2.壞賬準備的計算
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的壞賬準備金額-(或+)計提前“壞賬準備”科目的貸方(或借方)余額
計算結果>0,補提壞賬準備;
計算結果<0,沖減壞賬準備。
3.賬務處理(以應收賬款為例)【必記打卡】
情形 | 賬務處理 | 對應收賬款賬 面余額的影響 | 對應收賬款賬 面價值的影響 | |
計提壞賬準備 |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 不變 | 減少 | |
沖減壞賬準備 |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 不變 | 增加 | |
轉銷壞賬(實際發生壞賬損失) |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 減少 | 不變 | |
已確認并轉銷壞賬的應收賬款又重新收回 | 第一步: 撤銷壞賬(恢復客戶聲譽) |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 增加 | 不變 |
第二步: 收回賬款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 減少 | 減少 |
4.備抵法核算的優缺點
項目 | 內容 |
優點 | (1)符合權責發生制和會計謹慎性要求 (2)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應收款項的凈額,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了解企業應收款項預期可收回的金額和謹慎的財務狀況 (3)在利潤表中作為營業利潤項目(信用減值損失)列示,有利于落實企業管理者的經管責任,有利于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如實評價企業的經營業績,作出謹慎的決策 |
缺點 | (1)預期信用損失的估計需要考慮的因素眾多,且有部分估計因素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對會計職業判斷的要求較高,可能導致預期信用損失的確定不夠準確、客觀 (2)預期信用減值損失影響各期營業利潤金額的計算與確定,客觀存在企業管理者平滑利潤進行盈余管理甚至利潤操縱與舞弊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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