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消費稅_2024年《初級會計實務》預習考點
每一個成功者都有一個開始。勇于開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打算報考初級會計,那就趕快開始預習吧!一起來學習今天的預習考點!
【本知識點所屬章節】《初級會計實務》第五章
(一)應交消費稅概述
消費稅是指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按其流轉額交納的一種稅。
消費稅是在銷售收入中包含的稅款,亦稱為“價內稅”。
項目 | 具體內容 |
稅目 | 按產品列舉稅目——15類 煙、酒、高檔手表;高檔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成品油、摩托車、小汽車、高爾夫球及球具、游艇、實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電池和涂料、鞭炮焰火 |
(二)應交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企業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核算應交消費稅的發生、交納情況。
應交納的消費稅計入該科目貸方,
已交納的消費稅計入該科目借方;
期末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消費稅;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多交納的消費稅。
情形 | 賬務處理 |
銷售應稅消費品 | 企業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對外銷售的,其應交納的消費稅,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情形 | 賬務處理 |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 企業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產機構: 借:在建工程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情形 | 賬務處理 | |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 收回后直接用于對外銷售 | 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
收回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 (1)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先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等 (2)最終產品出售時,按總的應交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貸方: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最后,再補交其差額即可 | |
進口應稅消費品 | 企業進口應稅消費品在進口環節應交納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 借:庫存商品等 貸:銀行存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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