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級會計實務》預習考點:應交增值稅
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預習階段備考正在進行中,希望考生們不往初心,堅持學習,點滴積累,才會有所收獲。以下是關于第五章負債中相對比較重要的知識點“應交增值稅”,希望大家認真預習。
【本知識點所屬章節】《初級會計實務》第五章
(一)應交增值稅概述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應稅行為)在流轉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項目 | 內容 |
納稅人 | (1)按照我國現行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 (2)根據經營規模大小及會計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
一般納 稅人 | 13% | 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 |
9% | (1)納稅人銷售或進口貨物: 生活必需品:暖氣、冷氣、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自來水、熱水、食用植物油、食用鹽、居民用煤炭制品 農業生產資料:包括糧食等農產品、農機、農藥、農膜、飼料、化肥 文化用品: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其他:二甲醚 (2)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 | |
6% | 提供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生活服務等 | |
0% | 出口貨物 |
項目 | 內容 | |
計稅方法 | 一般計稅方法 |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稅率 當期進項稅額=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
項目 | 內容 | |
計稅方法 | 一般計稅方法 |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3)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4)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農戶:開農產品銷售發票 我:收購發票 上面無稅額,人為計算出進項稅額 如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0%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
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可以計算抵扣。
項目 | 內容 | |
計稅方法 | 一般計稅方法 | (5)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取得的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橋、閘通行費,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和規定的方法計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
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可以計算抵扣。
項目 | 內容 | |
計稅方法 | 簡易計稅方法 | 增值稅的簡易計稅方法是按照銷售額與征收率的乘積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解釋2】 如果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的方法,應按該公式還原為不含稅銷售額計算 征收率:一般為3%,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適用范圍: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銷售行為 |
(二)一般納稅人的賬務處理
增值稅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如下圖所示。
“應交增值稅”的明細科目(專欄)列示:
進項稅額 | 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稅額(5種可抵扣情況) |
銷項稅額抵減 | 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旅行社取得收入,銷項。但很難取得進項,則計算出一個數額,讓抵減) |
已交稅金 | 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稅額 (當月交當月) |
轉出未交增值稅 | 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稅額 |
轉出多交增值稅 | 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多交的增值稅稅額 |
減免稅款 | 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稅額(買的稅控系統。雖然名稱不叫進項,但作用一樣,在借方,可以抵減) |
出口抵減內銷 產品應納稅額 | 記錄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
銷項稅額 | 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稅額 |
出口退稅 | 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定退回的增值稅稅額 |
進項稅額轉出 | 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1.購入的商品(福利了) 2.非正常損失(管理不善) |
應交增值稅 | 核算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情況(10個專欄) |
未交增值稅 | 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交的增值稅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稅額 |
預交增值稅 | 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交的增值稅稅額 |
一般納稅人的相關賬務處理:
1.取得資產、接受勞務或服務
情形 | 賬務處理 |
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固定資產 | (1)根據合法扣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稅額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基本賬務處理: 借:材料采購、原材料、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
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固定資產 | (2)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的賬務處理 借:材料采購、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買價扣除進項稅額的差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價款] |
情形 | 賬務處理 |
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 以及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 | 借: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等 經認證后準予抵扣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
進項稅額轉出 | (1)改變用途,如外購生產用原材料被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發生非正常損失,如管理不善或被依法沒收等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等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
2.銷售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1)企業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
情形 | 賬務處理 |
會計準則相關規定的收入或利得確認時點等于按照現行增值稅法律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的 |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提示】企業銷售貨物等發生銷售退回的,應根據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
會計準則相關規定的收入或利得確認時點早于按照現行增值稅法律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的 | 確認收入或利得時: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實際發生納稅義務時: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
按照現行增值稅法律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早于會計準則相關規定的收入或利得確認時點的 | 發生納稅義務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
確認收入,結轉成本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
(2)視同銷售。
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作為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他人等,稅法上視為銷售行為,需要計算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
情形
賬務處理
①集體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等
②對外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等
③(以實物)支
付(分配)股利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等
④對外捐贈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成本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計稅價/公允價/市場價×現行增值稅稅率]
3.交納增值稅
情形 | 賬務處理 |
(1)交納當月應交增值稅 |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
(2)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 |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
4.月末轉出多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
月度終了,企業應將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從“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情形 | 賬務處理 |
(1)對于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
(2)對于當月多交的增值稅 |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
(三)小規模納稅人的賬務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核算增值稅采用簡易計稅的方法,按照銷售額(不含稅)的3%(或5%)的征收率征收。
小規模納稅人進行賬務處理時,只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該明細科目不再設置增值稅專欄。
情形 | 賬務處理 |
購進貨物、應稅服務或應稅行為 | 借:原材料等[價稅合計數] 貸:銀行存款等 【提示】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計入采購成本中 |
銷售貨物、應稅服務或應稅行為 |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
交納增值稅 |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
(四)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
1.企業按規定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賬務處理
情形 | 賬務處理 |
確認收入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
發生成本費用時 |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銀行存款等 |
根據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減銷項稅額時 |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主營業務成本等 |
2.企業轉讓金融商品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
(五)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賬務處理
情形 | 賬務處理 |
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 | 初次購入時: 借:固定資產[價款+增值稅] 113 貸:銀行存款等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等 113 |
發生設備技術維護費 | 支付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等 |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按照現行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
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達到免征稅條件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其他收益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肖磊榮老師2023年《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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