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級會計實務考點總結:財產清查的會計處理(5.13上午場)
2023年初級會計考試在時間為5月13日至17日,還沒參考的同學們,都比較關心考了哪些知識點?根據參加了5月13日上午場的考生回憶反饋,東奧會計在線整理了以下內容,接下來讓我們一起到下文中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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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清查的會計處理
(一)財產清查的方法
1.貨幣資金的清查方法
項目 | 清查方法 | 具體內容 |
庫存現金 | 采用實地盤點法 | 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 |
項目 | 清查方法 | 具體內容 |
銀行存款 | 采用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的方法 | 將本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簿記錄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來查明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 |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其計算公式如下:
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銀行已收企業未收款-銀行已付企業未付款=銀行對賬單存款余額+企業已收銀行未收款-企業已付銀行未付款
2.實物資產的清查方法
(1)實地盤點法:多數財產物資清查可以采用該方法,適用范圍較廣。
(2)技術推算法:只適用于成堆量大而價值不高,逐一清點的工作量和難度較大的財產物資的清查。如:露天堆放的煤炭。
3.往來款項的清查方法
往來款項主要包括應收、應付款項和預收、預付款項等,一般采用發函詢證的方法進行核對。
(二)財產清查結果的會計處理
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產生的損溢,企業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
說明:以上內容節選自東奧肖磊榮老師2023年《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班講義,僅供考生學習參考,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