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綜合收益_2023年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跟學打卡
參加初級會計考試的同學們,今年考試將在5月份舉行,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的《初級會計實務》其他綜合收益的知識點詳解,希望考生們認真復習。
(一)其他綜合收益的含義及分類
含義 | 指企業根據其他會計準則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 |
分類 | 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
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
(二)其他綜合收益的內容
1.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3個)
(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變動導致的權益變動。
甲公司: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綜合收益
終止時,計入留存收益
(2)按權益法核算因被投資單位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變動導致的權益變動,投資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確認的該部分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3)在初始確認時,企業可以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該指定后不得撤銷。
2.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4個)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其他債權投資)。
(2)按照金融工具準則規定,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務工具投資重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或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3)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被投資單位實現其他綜合收益以及持股比例計算應分享或分擔的金額。
(4)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大于原賬面價值。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其他綜合收益
說明:以上內容節選自東奧肖磊榮老師2023年《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班講義,僅供考生學習參考,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