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_2023年《初級會計實務》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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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識點所屬章節】《初級會計實務》第四章
(一)外購固定資產
1.外購固定資產成本的確定
企業外購的固定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不含可抵扣增值稅)、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作為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
【辨析一下】
(1)專業人員服務費:構成固定資產入賬成本。
(2)員工培訓費:不構成固定資產入賬成本,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2.外購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1)外購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外購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購入時: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發生的安裝調試成本: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耗用的材料和人工等: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二)建造固定資產
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主要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固定資產的成本。
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應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1.自營工程
節點 | 賬務處理 |
購入工程物資時 |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
領用工程物資時 |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
領用外購原材料時 |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
領用本企業生產的商品時 |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
發生工程人員工資等其他費用時 |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等 |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
肖老師解讀
企業領用外購原材料與領用自產產品增值稅的處理。
經濟業務 | 增值稅的處理 |
領用外購原材料 | 購入材料時確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用轉出 (原因:還處在增值稅鏈條中) |
領用自產產品 | 不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 (原因:商品未脫離企業) |
2.出包工程
出包工程是指企業通過招標方式將工程項目發包給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組織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
企業采用出包方式進行的固定資產工程,其工程的具體支出主要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在這種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反映企業與建造承包商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情況,企業支付給建造承包商的工程價款作為工程成本,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將“在建工程”科目余額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節點 | 賬務處理 |
企業按合理估計的發包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向建造承包商結算進度款 |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
工程完成時按合同規定補付的工程款 |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
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肖磊榮老師2022年《初級會計實務》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