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_2022年《初級會計實務》重要知識點學習打卡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同學們,沒有平日的失敗,就沒有最終的成功。重要的是分析失敗原因并吸取教訓。下面小編帶來《初級會計實務》的重要知識點,快隨小編一起認真學習吧!
【本知識點所屬章節】《初級會計實務》第三章
原材料的日常收發及結存可以采用實際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一)采用實際成本核算
【理解一下】
采用實際成本核算具有方法簡單、核算程序簡便易行等優點。但采用實際成本核算,日常不能直接反映材料成本的節約或超支情況,不便于對材料等及時實施監督管理。
1.購入材料
使用的會計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資”“應付賬款”等。
科目 | 內容 | 科目性質 | 賬戶結構 |
“原材料” | 核算企業庫存各種材料的收入、發出與結存情況 | 資產類科目 | 借方登記入庫材料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
“在途物資” | 核算企業采用實際成本(進價)進行材料、商品等物資的日常核算、價款已付尚未驗收入庫的各種物資(即在途物資)的采購成本 | 資產類科目 | 借方登記企業購入的在途物資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在途物資的采購成本 |
“應付賬款” | 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 | 負債類科目 | 借方登記支付的應付賬款,貸方登記企業因購入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等尚未支付的款項,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 |
【理解一下】
“在途物資”科目適用于實際成本核算,不適用于計劃成本核算。
由于支付方式不同,原材料入庫的時間與付款的時間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賬務處理上也有所不同。
業務情形 | 賬務處理 | |
單貨同到 |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 |
單到貨未到 | ①單到時: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 ②材料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
貨到單未到 | ①月末仍未收到發票賬單時,材料按暫估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 ②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待收到發票賬單以后再按“單貨同到”進行賬務處理 |
采用預付貨款方式采購材料 | ①預付(補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退回作相反分錄) | ②收到材料并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
2.發出材料
借:生產成本(直接用于產品生產)
制造費用(間接用于產品生產)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消耗)
管理費用(行政部門消耗)
在建工程(工程項目消耗)
研發支出(研發環節消耗)
委托加工物資(發出委托加工材料)
其他業務成本(用于出售)
貸:原材料
(二)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1.原材料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
(1)“原材料”,資產類科目,核算材料計劃成本。
(2)“材料采購”,資產類科目,核算材料實際成本。
(3)“材料成本差異”,資產類科目,核算材料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
【注意一下】
“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適用于計劃成本法,不適用于實際成本法。
“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賬戶結構:
①借方登記入庫材料的超支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節約差異;
②貸方登記入庫材料的節約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差異;
③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即超支差異);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即節約差異)。
【總結一下】
(1)材料成本差異>0,正數,表示超支;
(2)材料成本差異<0,負數,表示節約。
【歷年考核要點】
“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賬戶結構以及借方、貸方的核算內容。
2.原材料的賬務處理
業務情形 | 賬務處理 | |
單貨同到 |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同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 |
單到貨未到 | ①單到時: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 ②材料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
貨到單未到 |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月末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下月初用紅字沖回。單到時,再按“單貨同到”處理 | |
發出材料時 | 平時發出材料時,一律用計劃成本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等(生產、經營管理領用材料) 其他業務成本(出售材料) 委托加工物資(發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 貸:原材料 | 月末,計算本月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并進行分攤,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借:生產成本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結轉超支差) 或者: 借:材料成本差異(結轉節約差) 貸:生產成本等 |
材料成本差異率
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差異/計劃成本
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
【提示】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
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1)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
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
(2)結存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期末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
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結存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
(3)材料成本差異率為正數表示超支差,材料成本差異率為負數表示節約差。
【注意一下】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當按期(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
【辨析一下】
未特殊指明的情況下,本書一般是以制造業企業為基礎。
(1)銷售商品→主營業務。
(2)銷售材料→其他業務。
【歷年考核要點】
1.在已知或需要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的前提下:
(1)“發出材料所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和“月末結存材料所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的計算。
(2)“發出材料實際成本”和“月末結存材料實際成本”的計算。
2.計劃成本法核算的基本概念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肖磊榮老師2022年《初級會計實務》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