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會計處理結果的差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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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會計處理結果的差異:
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是相對應的兩種會計核算基礎,其會計處理結果存在一定的差異。在交易或者事項的發生時間與相關款項收付時間不一致時產生兩種會計基礎下確認的利潤差額。
例如,在權責發生制下,本期款項已經收到,但銷售并未實現,此時不能將已收到的款項確認為本期的收入(權責發生制收人及利潤<收付實現制收入及利潤);或者款項已經支付,但與本期的生產經營活動無關,此時不能將已支付的款項確認為本期的費用(權責發生制利潤>收付實現制利潤)。
為了真實、公允地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
在權責發生制下,還需要考慮款項收付以外的其他經濟活動。例如,基于應收款項的信用減值跡象進行職業判斷,計提或轉回壞賬準備,從而影響當期損益,因此,權責發生制為企業管理層進行會計政策選擇和盈余管理留有一定的判斷空間,相較于收付實現制,權責發生制下會計處理也較為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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