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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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區別
當期所得稅,是指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針對當期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應交納給稅務部門的所得稅金額,即應交所得稅。
當期所得稅的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稅率
=(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企業所得稅稅率
遞延所得稅是當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上的利潤總額出現時間性差異時,為調整核算差異,可以賬面利潤總額計提所得稅,作為利潤總額列支,并按稅法規定計算所得稅作為應交所得稅記賬,兩者之間的差異即為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的計算公式
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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