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總額和應納稅所得額的區別
精選回答
利潤總額和應納稅所得額的區別
1、定義不同
(1)利潤總額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各種收入扣除各種耗費后的盈余,反映企業在報告期內實現的盈虧總額。
(2)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為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2、計算公式不同
(1)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信用減值損失-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投資收益(-投資損失)+其他收益+資產處置收益(-資產處置損失)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
(2)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利潤
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其中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反映的是企業日常活動的業績。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最終會引起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是否準予扣除
與納稅人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成本:即生產、經營成本,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產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和各項間接費用。費用:即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發生的銷售費用(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稅金:即納稅人按規定納稅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教育費附加等稅金。損失:即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已發生的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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