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機構是什么
精選回答
代理記賬機構
(1)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2)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領取由財政部統一規定樣式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辦理下列業務:
(1)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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