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實務》第二章資產-委托加工物資和庫存商品
備考初級會計貴在日常點滴的累積,東奧小編和大家分享委托加工物資和庫存商品這兩個重要考點的詳解,快來學習一下吧!
【重要考點詳解】委托加工物資和庫存商品
考點1:委托加工物資
(一)委托加工物資的內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物資。
委托加工物資成本=實際耗用物資成本+加工費+運雜費+稅費等
【小新點】計入成本的稅都是不可抵扣的稅。
(二)委托加工物資的賬務處理
1.科目設置
“委托加工物資”
2.賬務處理
情形 | 會計處理 |
1.發出物資 | 借:委托加工物資【分步是計劃,合并是實際成本】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計劃成本) 差額:材料成本差異 |
2.支付加工費、運費等 | 借:委托加工物資(雜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一般13%,運費9%) 貸:銀行存款等 |
3.加工完成驗收入庫 | 借:庫存商品/周轉材料等(計劃成本:計劃)【計劃單價×入庫數量】 貸:委托加工物資(實際成本)【委托加工物資成本=實際耗用物資成本+加工費+運雜費+稅費等】 差額:材料成本差異(計劃成本) |
(1)如果以計劃成本核算,在發出委托加工物資時,應同時結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應視同材料購入結轉采購形成的材料成本差異。
(2)應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的稅金:
稅種 | 情形 | 會計處理 |
增值稅 | 一般納稅人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
小規模納稅人 | 計入委托加工物資 | |
消費稅 | 收回后直接對外出售 | 收回后直接對外出售 |
收回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 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考點2:庫存商品
(一)庫存商品的內容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的各種商品。
(二)庫存商品的賬務處理
1.科目設置
“生產成本”、“庫存商品”
2.賬務處理——驗收入庫商品(生產型企業)
賬務處理: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3.發出商品
企業銷售產品按規定確認收入的同時,應計算、結轉與收入相關的產成品成本。產成品銷售成本的結算與結轉,通常是在期(月)末進行。采用實際成本進行產成品日常核算的,應根據本期(月)銷售產品數量及其相應的單位生產成本(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計價法計算)計算確定本期產品銷售成本總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商品流通企業發出存貨,通常采用毛利率法和售價金額核算法進行核算。
(1)毛利率法
毛利率=(銷售毛利/銷售額)×100%
銷售凈額=銷售收入-銷售退回-銷售折讓
銷售毛利=銷售額×毛利率(上期實際或本期計劃)
銷售成本=銷售額-銷售毛利=銷售額×(1-毛利率)
期末存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購貨成本-本期銷售成本
【小新點】期末剩的=一開始有的+本期增的-本期賣出去的
【提示】這一方法是商品流通企業,尤其是商業批發企業常用的計算本期商品銷售成本和期末庫存商品成本的方法。商品流通企業由于經營商品的品種繁多,如果分品種計算商品成本,工作量將大大增加,而且一般來講,商品流通企業同類商品的毛利率大致相同,采用這種存貨計價方法既能減輕工作量,也能滿足對存貨管理的需要。
(2)售價金額核算法
售價金額核算法是指平時商品的購入、加工收回、銷售均按售價記賬,售價與進價的差額通過“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核算,期末計算進銷差價率和本期已銷售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并據以調整本期銷售成本的一種方法。
商品進銷差價率=(期初庫存商品進銷差價+本期購入商品進銷差價)÷(期初庫存商品售價+本期購入商品售價)×100%
【小新點】商品進銷差價率=總進銷差價/總售價
本期銷售商品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本期商品銷售收入×商品進銷差價率
本期銷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銷售收入-本期銷售商品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
期末結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庫存商品的進價成本+本期購進商品的進價成本-本期銷售商品的成本
企業購入商品采用售價金額核算:
借:庫存商品(售價)
貸:銀行存款/在途物資/委托加工物資等(商品進價)
商品進銷差價(售價與進價之間的差額)
對外銷售發出商品時,按售價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期(月)末分攤已銷商品的進銷差價:
借:商品進銷差價
貸:主營業務成本
注:以上《初級會計實務》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馬小新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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