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實務》第二章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內容和賬務處理
資產是《初級會計實務》科目中非常重要的章節,東奧小編為大家帶來了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內容和賬務處理這兩個重要考點的詳解,快來學習!
【重要考點詳解】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內容、賬務處理
考點1: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內容
1. 金融資產
在企業全部資產中,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及衍生金融資產等統稱為金融資產。根據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將金融資產劃分為:
類型 | 會計科目 |
(1)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 債權投資等 |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 其他債權投資(債權類) |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股權類) | |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垃圾桶+短期內出售賺錢】 | 交易性金融資產 |
2. 交易性金融資產【短期內出售賺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稱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它是:
(1)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2)或者是在初始確認時屬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近期實際存在短期獲利模式的金融資產等,如企業管理的以公允價值進行業績考核的某項投資組合。
3. 分類依據【短期內出售賺錢】
從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即企業如何管理其金融資產以產生現金流量)看,企業關鍵管理人員決定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管理的業務目標是以“交易”為目的,而非為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即與基本借貸安排相一致,如本金加利息)而持有,也不是為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而持有,僅僅是通過“交易性”活動,即頻繁地購買和出售,從市場價格的短期波動中,賺取買賣差價,使企業閑置的資金能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
【提示1】需要說明的是,從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看,盡管交易性金融資產仍將收取合同現金流量,但只是偶爾為之,并非為了實現業務模式目標(收取合同現金流量)而不可或缺。(債權類投資)
【提示2】交易性金融資產預期能在短期內變現以滿足日常經營的需要,因此,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流動資產列示。
考點2: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投資收益”
相關分錄如下:
(1)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小于賬面價值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二)賬務處理
1.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扣除取得時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支付的總價款)
【提示】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擴充】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于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費用。增量費用是指企業沒有發生購買、發行或處置相關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會發生的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證券交易所、政府有關部門等的手續費、傭金、相關稅費以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債券溢價、折價、融資費用、內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與交易不直接相關的費用。(了解)
2. 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時包含的現金股利或應付利息實際發放時
企業收到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支付價款中包括的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等
(2)宣告分紅或利息到期,及實際發放時
宣告或到期時
借: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發放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3)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虛擬,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賬面價值時(就近原則)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賬面價值時(就近原則)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小新點】
公允價值變動=當前公允價值-賬面余額
>0,賺了,公允價值變動貸方
<0,賠了,公允價值借方
(4)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處置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將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進行會計處理。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實際收到的錢)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或借方,余額反向出)
投資收益(損失記借方,收益記貸方)
【擴充】
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不同情況下對投資收益及損益的影響 | |
(1)計算整個持有期間對當期利潤的影響 | 交易費用(負數)+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出售時價款(扣除增值稅因素)與賬面價值之間差額確認的投資收益 |
(2)計算處置時點對當期利潤的影響 | 出售時收到的價款(扣除增值稅因素)-出售時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值 |
(5)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轉讓損失時)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應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投資收益等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產生轉讓收益時 | 借:投資收益等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賣出價-買入價)/1.06×6%] |
產生轉讓損失時 |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賣出價-買入價)/1.06×6%] 貸:投資收益等 |
注:以上《初級會計實務》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馬小新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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