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費用_2020年《初級會計實務》必學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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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
(一)當期所得稅的計算
當期所得稅即為當期應交所得稅。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稅率
=(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企業所得稅稅率
1.納稅調整增加額
(1)稅法規定允許扣除項目中,企業已計入當期費用但超過稅法規定扣除標準的金額:
①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工資的14%、2%、8%。
②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了解)
③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銷售(營業)收入的15%以內據實扣除。(了解)
(2)企業已計入當期損失但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
①稅收滯納金、罰款、罰金;
②計提的各種資產的減值準備。
2.納稅調整減少額
按稅法規定允許彌補的虧損和準予免稅的項目,如國債利息收入、前五年內的未彌補虧損等。
(二)遞延所得稅的計算
遞延所得稅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余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額為正數(增加),記入借方。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額為負數(減去),記入貸方。
遞延所得稅負債發生額=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余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發生額為正(增加)數,記入貸方。遞延所得稅負債發生額為負數(減少),記入借方。
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余額)
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貸方)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或借方)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初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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