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現金_2020年《初級會計實務》必學知識點
為幫助2020年初級會計考生更清楚的掌握庫存現金這一考點,東奧小編為大家帶來名師授課講義,同學們快來學習吧!祝大家輕松過關!
庫存現金定義:
是指存放于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的使用范圍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企業可使用現金支付的款項有: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比賽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凡不屬于國家現金結算范圍的支出,一律不準使用現金結算,而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2.現金的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由開戶銀行核定,核定的依據一般是企業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需要量,遠離銀行機構或交通不便的企業可以依據情況適當放寬,可以多于5天,但最高不超過1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需要量。企業每日結存的庫存現金不能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于當日終了前存入銀行。
3.現金收、支的規定
(1)企業庫存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送存如有困難,由開戶銀行確定送存時間。
(2)企業支付庫存現金,可以從企業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中提取,不得從本企業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現金);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的,應事先提出限額和用途,報請開戶銀行核定,并在事后將坐支情況通知銀行。
(3)開戶單位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當寫明用途,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
(4)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生產或市場急需,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現金的,開戶單位應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二)現金的賬務處理
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庫存現金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庫存現金”科目,借方登記企業庫存現金的增加,貸方登記庫存現金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企業實際持有的庫存現金的金額。
為了全面、連續地反映和監督庫存現金的收支和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庫存現金總賬和日記賬,分別進行庫存現金的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
備用金的核算
企業內部各部門周轉使用,由各部門保管的定額備用金,可以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核算。
【注意】備用金不屬于庫存現金,屬于其他應收款。
出納撥付各部門備用金:
借:其他應收款——銷售部門
貸:庫存現金
各部門憑票報銷,補足備用金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庫存現金
(三)現金的清查(重中之重)
(1)現金短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后:
借:其他應收款(應由責任人賠償或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管理費用(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現金溢余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后: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應付款(屬于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
營業外收入(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初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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