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_2020年《初級會計實務》答疑精選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路上,考生們所面臨的最大敵人就是懶惰和拖延,只要努力克服這兩個點,成功就會離你不遠了!
【問題】
可以列舉一下第二章所有需要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嗎?
【答疑】
進項稅轉出:1. 購入貨物時不能直接認定其進項稅額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方法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如果這部分購入貨物以后用于按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應將原已記入進項稅額并已支付的增值稅轉入有關的承擔者予以承擔,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的“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
2.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按稅法規定,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當發生非正常損失時,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初級會計實務》教研專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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