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初級會計實務》之材料成本差異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初級會計實務》之材料成本差異
【學員提問】
不太會用這個科目?是不是發出材料和包裝物的材料成本差異超支、節約借貸方分錄不一樣?
發出材料 1)計劃成本法核算 超支差異 入庫時:
借:原材料 同時 借:材料成本差異
貸:材料采購 貸:材料采購
這個分錄能不能合并成
借: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貸:材料采購
您看超支差異 材料成本差異在借方
2)包裝物 隨同商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借:其他業務收入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材料成本差異
同樣是超支差異 材料成本差異就在貸方
那么我能不能理解發出材料時 :超支差異在借方 節約差異在貸方
包裝物時 :超支差異在貸方 節約差異在借方
委托加工物資的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跟包裝物相同還是跟發出材料材料相同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1、是的,不一樣,可以這樣的寫合并分錄。
2、無論是委托加工物資還是包裝物。
材料成本差異的借方核算的是入庫材料的超支差異,以及發出材料負擔的節約差異。
貸方核算的是入庫材料的節約差異,以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差異。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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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