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級會計實務》備考知識點: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的處理
【東奧小編】本篇文章介紹的是《初級會計實務》中的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的處理的概述。主要內容包括:對于未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對于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
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的處理名片:預收款銷售商品是購買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協議約定分期付款,銷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筆款項時才交貨的銷售方式。
預收款銷售方式下,銷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筆款項才將商品交付購貨方,表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筆款項時才轉移給購貨方,銷售方通常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在此之前預收的貨款應確認為預收賬款。
【同步練習】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協議,采用預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該批商品實際成本為600 000元。協議約定,該批商品銷售價格為800 000元,增值稅額為136 000元;乙公司應在協議簽訂時預付60%的貨款(按銷售價格計算),剩余貨款于2個月后支付。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答案:(1)收到60%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480 000
貸:預收賬款 480 000
(2)收到剩余貨款及增值稅稅款并交付商品時:
借:預收賬款 480 000
銀行存 456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6 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600 000
貸:庫存商品 600 000
責任編輯:永不言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