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級會計實務》重點解析:原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法核算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一起學習的是《初級會計實務》中的重點知識點:原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法核算。
原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法核算
采用計劃成本法核算:
使用的會計科目有“原材料”、“材料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
1.“原材料”科目,在計劃成本法下,原材料借方登記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關鍵點),貸方登記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關鍵點),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
2.“材料采購”科目借方登記采購材料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借方大于貸方表示超支,從本科目貸方轉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借方;貸方大于借方表示節約,從本科目借方轉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貸方;期末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在途材料的采購成本。
3.“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反映企業已入庫(關鍵點,未入庫的不算)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借方登記超支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節約差異;貸方登記節約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差異。
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即超支差異); 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即節約差異)。
計劃成本法下的單獨核算:
考試時要求計算四個數據:
(1)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2)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3)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
(4)結存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
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超支差異(正號)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節約差異(負號)
材料成本差異率(含義,每單位計劃成本負擔材料成本差異)=
(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
(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
節約差異用負號,超支差異用正號。
(四個公式記住即可)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1-或+材料成本差異率)
結存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或+材料成本差異率)
【提示1】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中(計劃成本)僅僅是驗收入庫部分的材料(不包括在
途材料的計劃成本和暫估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
【提示2】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期初計劃成本+本期入庫計劃成本-發出材料計劃成本
【單選題】某企業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為130萬元,材料成本差異為節約20萬元。當月購入材料一批,實際成本110萬元,計劃成本120萬元,領用材料的計劃成本為100萬元。該企業當月領用材料的實際成本為( )萬元。(2010年)
A.88
B.96
C.100
D.112
【答案】A
【解析】材料成本差異率=(-20-10)/(130+120)×=-12%,當月領用材料的實際成本=100×(1-12%)=88(萬元)。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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