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
1.年限平均法
【例題】甲公司有一幢廠房,原價為5 000 000元,預計可使用20年,預計報廢時的凈殘值率為2%.
年折舊率=(1-2%)/20=4.9%
月折舊率=4.9%/12=0.41%
月折舊額=5 000 000×0.41%=20 500(元)
年折舊率=(1一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特點: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
3.雙倍余額遞減法
【例題】某企業一項固定資產的原價為1 000 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4 000元。
第一年:(100-0)×2/5=40萬
第二年:60×2/5=24萬
第三年:36×2/5=14.4萬
每年各月折舊額根據年折舊額除以12來計算。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余額和雙倍的直線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4.年數總和法
【例題】固定資產的原價為1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0.4萬元。
第一年:(100-0.4)×5/15=33.2 5年=1+2+3+4+5
第二年:99.6×4/15=26.56
第三年:99.6×3/15=19.92
第四年:99.6×2/15=13.28
第五年:99.6×1/15=6.64
年數總和法又稱年限合計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
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從年初計算),分母代表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總和。
四、折舊的賬務處理
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計提的折舊應當記入“累計折舊”科目,并根據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基本生產車間——制造費用
管理部門——管理費用
銷售部門——銷售費用
經營租出的固定資產——其他業務成本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過程中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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