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每日一練:物權法律制度
面對2018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不思則無感,不求故無得,不問便不知,所以請考生們多思考、多求教、多提問,拿出認真好學的態度迎接考試的來臨。堅持每日一練,收獲在積累之間。
【多項選擇題】
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債務人或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中,可以出質的有( )。
A.支票
B.土地承包經營權
C.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
D.應收賬款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
選項B: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設定抵押,但不能設定質押。
【真題新解】本題考核的知識點為質押。其中不動產性質的權利,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只能抵押,不能質押。
為了通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大家可以像鉆子一樣集中地一點一點的鉆下去,才會獲得能量。堅持中級會計練習題,多做、多問,定會有很大的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