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每日一練: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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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人員中,符合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是( )。
A.張某,曾為甲大學教授,現已退休
B.王某,曾為乙企業董事長,因其決策失誤導致乙企業破產清算,自乙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C.李某,曾為丙公司董事,因貸款炒股,個人負有到期債務1000萬元尚未償還
D.趙某,曾擔任丁國有企業總會計師,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執行期滿未逾5年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1)選項B: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選項C: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3)選項D: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真題新解】本題考核的知識點是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
(1)選項A:無論張某是否退休、文化水平有多高、年齡有多大,只要不存在不得擔任公司董高監的情況,可以擔任。
(2)選項B:看到破產清算時要看三點:①是否是董事或者廠長、經理;②是否負有個人責任;③反省是否超過3年。
(3)選項C: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為了防止貪污風險的發生,不得擔任公司董監高。
(4)選項D:“黑五類”犯罪看反省是否超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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