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應付債券
中級會計師考試中最難的科目莫過于中級會計實務,各章節知識點的學習只是個基礎,很多案例題會同時考察多個知識點,需要靈活應用,可以通過同步練習題進行鞏固記憶。
【內容導航】:
應付債券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第十一章負債及借款費用
【知識點】:應付債券
應付債券
(一)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
1.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定義
金融負債,是指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負債:(1)向其他方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2)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3)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4)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剩佘權益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發行方應當將發行的金融工具分類為權益工具:(1)該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方,或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2)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結算該金融工具的,如該金融工具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合同義務;如為衍生工具,企業只能通過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結算該金融工具。
2.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區分原則
金融工具具有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單位的合同義務,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 金融負債 | |
金融工具沒有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單位的合同義務,也沒有包括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 權益工具 | |
須用或可用發行方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 | 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非固定數量的發行方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合同義務 | 權益工具 |
衍生工具:只能通過交付固定數量的發行方自身權益工具換取固定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進行結算 |
【提示】
(1)是否存在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
①如果企業不能無條件地避免以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來履行一項合同義務,則該合同義務符合金融負債的定義。
②如果企業能夠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則不構成金融負債。
(2)對于附有或有結算條款的金融工具,一般確認為金融負債。
(3)對于存在結算選擇權的衍生工具,一般確認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4)企業發行的一項非衍生工具同時包含金融負債成分和權益工具成分的,應于初始計量時先確定金融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權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再從復合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中扣除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作為權益工具成分的價值。
(5)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對金融工具(或其組成部分)進行分類時,企業應當考慮集團成員和金融工具的持有方之間達成的所有條款和條件。如果集團作為一個整體由于該工具承擔了交付現金、其他金融資產或以其他導致該工具成為金融負債的方式進行結算的義務,則該工具應當分類為金融負債。
(二)一般公司債券
1.發行債券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債券——面值(債券面值)
——利息調整(差額)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的發生額也可能在借方。發行債券的發行費用應計入發行債券的初始成本,反映在“應付債券——利息調整”明細科目中。
2.期末計提利息
每期計入“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的利息費用=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每期確認的“應付利息”或“應付債券——應計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借: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貸:應付利息(分期付息債券利息)
應付債券——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利息)
【提示】“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的發生額也可能在貸方。
3.到期歸還本金和利息
借:應付債券——面值
——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利息)
應付利息(分期付息債券的最后一次利息)
貸:銀行存款
雖然現在是中級會計職稱備考的預習階段,但仍要認真對待,不能一味求快,反而適得其反,造成一些知識概念的混淆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