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每日一練:追索權
當你為學習2018中級會計職稱勞累而沉睡的時候,叫醒你的是執念而不是鬧鐘,為考試執著前行。當你醒來時,請先來做一下每日一練的習題吧!開動你今天的大腦。
【多項選擇題】
甲公司為了支付貨款,簽發了一張以本市的乙銀行為付款人、以丙公司為收款人的轉賬支票,丙公司隨即將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丁公司又將支票背書轉讓給戊公 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銀行提示付款。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戊公司不得行使追索權的有( )。
A.甲公司
B.乙銀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
(1)選項B:支票的付款人不是票據債務人,不被列為追索對象;(2)選項CD:由于戊公司逾期提示付款,喪失對一般前手(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追索權。
既然選擇了考試,就要風雨無阻,既然定下了目標,就要奮勇前行,中級會計練習題會是您前行路上的明燈,照亮你的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