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經濟法如何備考,聽聽黃潔洵老師怎么說
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如何備考?聽聽黃潔洵老師怎么說,開啟高效備考之路!
一、復習方法
1. 理清框架、建立知識體系
“經濟法基礎”的內容多、考點碎,如果一頭扎進考點里不出來,非常容易“淹死”,起碼“淹傻”。建議考生復習時先理清章節框架、單元框架,然后再進入具體考點的復習,理解、掌握具體考點的內容后整理形成考點框架。本書第二部分的每一個章節都提供了“本章考點框架”,請考生進入各章節復習時,先利用該框架理清章節思路,進入各單元復習時回顧該框架理清單元思路。至于各個具體考點的框架,考生可以結合本書第二部分的考點闡述、關鍵詞提示進行整理,或者借助“東奧會計在線”的黃潔洵基礎班課程講義中的“考點小結”把握。一旦知識體系、記憶樹有效建立,“內容多、考點碎”的問題將很大程度緩解。
2. 分清考點地位、有層次地復習
(1)核心考點:切實理解
從前述例題2、例題3中,我們可以真切地感知到死記硬背應對不了案例型的考題,連案例型的單項選擇題都應對不了,更別提不定項選擇題了。所以,針對核心考點,考生必須踏踏實實地理解。本書第二部對核心考點全部標記為“★★★”,對需要理解、應用到案例中的考點輔以大量的“【案例】”、“【例題】”供考生使用,請認真閱讀、仔細理解。
(2)重要考點:簡單理解+反復記憶
所謂“重要考點”,是指經常出現在考題中,但考題對該考點的應用要求并不高,不需要考生全方位、多角度全面深入掌握的考點。本書第二部分對此類考點全部標記為“★★”。對重要考點,考生不需要打破沙鍋問到底,但需要對法律規定作簡單理解、理清關鍵詞及時記憶、反復回顧。
(3)次要考點:基礎整理+突擊記憶
所謂“次要考點”,是指偶爾出現在考題中,且考題基本沒有應用性,僅針對法律原文出題。本書第二部分對此類考點全部標記為“★”。面對次要考點,考生要做到知道該考點的存在,準確記錄該考點的關鍵詞,在基礎復習時達到“如果開卷考試,該考點肯定能得分”的水平,待解決掉核心考點、重要考點,進入沖刺復習時再突擊記憶次要考點即可。
總而言之,如果您能做到“核心考點”:一個月不復習仍然能答對;“重要考點”:一個月不復習,結合應用排除法仍然能答對;“次要考點”:考前半個月突擊背誦,大部分可以答對。那么,您2018年的考試分數應當在90分以上。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對“經濟法基礎”而言,考點可分層次,但章節沒有重要和次要之分,任何將整個章節放棄復習的行為都是不理智的。
3. 科學做題
(1)選擇與“初級”考試難度相適應的題庫
同樣一個考點,初級的要求,和中級、CPA的要求是完全不同的,例如:
【考點】企業所得稅——業務招待費的扣除
法律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例題6·單選題】(初級2016年考題)甲公司2015年度取得銷售貨物收入1000萬元,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6萬元,已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甲公司在計算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 )。
A.6萬元
B.5萬元
C.4.97萬元
D.3.6萬元
【解析】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銷售(營業)收入的5‰=1000×5‰=5(萬元),實際發生額的60%=6×60%=3.6(萬元),在稅前準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3.6萬元。
【答案】D
【例題7·單選題】(中級2017年考題)甲公司2016年銷售(營業)收入為2200萬元,當年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60萬元,且能夠提供有效憑證。甲公司在計算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 )萬元。
A.11
B.60
C.36
D.50
【解析】(1)扣除限額1=實際發生額×60%=60×60%=36(萬元),扣除限額2=銷售(營業)收入×5‰=2200×5‰=11(萬元),限額1>限額2,甲公司2016年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為11萬元;(2)由于實際發生額超過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甲公司在計算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只能按限額扣除11萬元,超過限額的部分不能扣除。
【答案】A
例題6是初級考題,我們在題干中居然發現了法律規定原文(作為已知條件提供),這近似于開卷考試了。而例題7是中級考題,題干中法律規定原文全然不見,具體的扣除標準是什么,完全需要考生自己記憶。也就是說,在這一考點中,初級要求考生看到規定后會用,中級要求考生把這個規定化為常識隨時會用,顯然,要求是完全不同的。那CPA呢?CPA什么難度?——您真想知道?先把初級考過了再說吧。回到我們的主題上來,您參加的只是“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沒必要現在就達到CPA考試的水平,所以備考請選擇難度、思路與初級考試匹配的題庫。
本書第二部分“【例題】”、“單元測驗”和“大題精析”中收錄了全部仍有參考價值的初級考試真題(每一道初級考試真題的題干后均標示有考試年份),這是與初級考試水平最為匹配的題庫。由于2018年考試大綱從已經取消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中移植了“第2章會計法律制度”,我們也從歷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中精選了部分考題、按照初級考試的思路進行了必要改編,在第二部分在作為“【例題】”、“大題精析”提供給大家。本書第二部分在每個章節后還按照略高于初級考試水平的難度提供了“本章進階練習題”,滿足考生鞏固、提高練習的需要。
(2)重視歷年考題演練,掌握解題技巧
歷年考題是與考試命題專家最親密的接觸,是與初級考試難度最匹配的題庫,建議考生充分利用歷年考題,準確把握復習深度、掌握恰當的答題技巧。由于初級考試全卷均為客觀題,且多數為選擇題,考生如果能充分應用選項對比鎖定考查角度、應用排除法解題,將大大降低題目難度、大幅提升答題的準確率。以例題8為例:
【例題8·單選題】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征收消費稅的是( )。(2017年)
A.超市零售白酒
B.汽車廠銷售自產電動汽車
C.地板廠銷售自產實木地板
D.百貨公司零售高檔化妝品
【解析】(1)是否應稅消費品?電動汽車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排除選項B;(2)是否屬于消費稅的納稅環節?選項AD是零售環節,而白酒、高檔化妝品又均不屬于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排除選項AD。
【答案】C
命題專家在例題8里挖了兩個“坑”:①選項所涉及的貨物是否屬于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②選項所描述的銷售環節是否屬于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如果考生在平常的習題演練中熟悉了命題專家的慣常套路,考場上自然有“火眼金睛”,能夠迅速識別各種“坑”、應用排除法鎖定答案。本書第二部分的考題解析里為大家充分演繹了答題技巧,建議考生認真閱讀。
另外,不得不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由于2018年初級會計考試大綱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選擇歷年考題進行演練時必須選擇按照2018年考試大綱嚴格修訂后的題目,謹防“中毒”。本書第二部分提供的所有考題均嚴格按照2018年考試大綱逐一修訂,由于修訂面積、幅度較大,為了大家的“眼根兒”清靜,在題目中就不再一一標示“修訂”、“調整”、“改編”等字樣了,但我們用良心保證,本書收錄的歷年考題都是“無公害”的。
(3)不能只靠題海戰術,但充分的習題演練是必要的
初級考試的考題有一定的應用性,不理解考點、純粹刷題是無法通過考試的,考生備考不能只靠題海戰術。但是,如果平時對考點只停留在記憶、背誦層面上,很少應用也是無法應對考題的。尤其是稅法部分,可以說沒有經過習題檢驗的“理解”都是假理解。
利用本書進行復習的考生,最低程度的習題演練是“【例題】”、“單元測驗”和“大題精析”中的題目。但最好能在每一章節復習完成后,利用“本章進階練習題”鞏固;在沖刺復習時,利用本書最后的3套“模擬測試題”或者東奧會計在線組編的“輕松過關4”(最后6套題)進行臨場模擬訓練。
二、 《輕松過關》使用方法
本書共分3個部分,其中第2部分對考試大綱的內容進行了全面的解讀、例解和演練。考試大綱共分8個章節,但各章節“體型”差距較大,本書第2部分對體型過大的章節進行解體,分解成若干單元并視情況配套了單元測驗,方便考生分階段啃下“大部頭”。
另外,雖然我們竭盡全力讓書籍更生動、更立體,但始終無法改變書籍是靜態、紙面反饋考點和習題的先天缺陷,為此,我們為輔導書配套了高清網絡視頻課程,考生可以掃描各考點后的二維碼試聽,或者登錄“東奧會計在線”(www.cs-yf.com)了解、購買。有關本書及配套課程的具體使用方法見下表:
【提示】為了幫助考生盡早熟悉、適應無紙化考試環境,我們把“體型短小”的單元測驗上傳至APP題庫系統,考生可免費下載、安裝東奧“會計云課堂”移動客戶端,在“學堂——題庫”版塊點擊“激活圖書試題”,激活成功后即可獲取單元測驗試題進行練習、測驗。而“體型碩大”的“進階練習題”、“模擬測試題”則提供了APP題庫系統和紙質版兩種版本,滿足考生適應機考和仔細品味的兩種需求。
相信通過老師的解讀大家都收獲頗深,獲取2018年初級會計經濟法教材變化天翻地覆,黃潔洵老師教你如何應對了解更多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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