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實務》每日一練:可扣除項目金額計算
2018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式開始,錯過2017年考試的同學你的機會來了,從現在開始備考能夠增加更多的通過機會,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涉稅服務實務》,幫助大家鞏固知識點。
【單項選擇題】
位于縣城的某商貿公司2016年4月銷售一棟舊辦公樓,取得收入1000萬元,繳納印花稅0.5萬元,因無法取得評估價格,公司提供了購房發票,該辦公樓購于2012年1月,購價為600萬元,繳納契稅18萬元(能提供完稅憑證),可扣除的轉讓環節繳納的相關稅費為21.6萬元(不含印花稅)。該公司銷售辦公樓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扣除項目金額的合計數為( )。
A.639.6萬元
B.640.1萬元
C.760.1萬元
D.763.7萬元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因為無法取得評估價格,所以按照購房發票所載金額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扣除,600×(1+5%×4)=720(萬元);可以扣除的項目金額合計數=720+21.6+18+0.5=760.1(萬元)。
備考稅務師考試必須要擁有一顆迎難而上的心。趕快進入稅務師練習題匯總多多練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