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證取消,初級會計可以通過哪些方式繼續教育?
會計證已經正式取消,越來越多的考生轉向初級會計考試。很多已經持有會計證的小伙伴對2017年是否需要繼續教育的問題十分疑惑,東奧小編整理意見稿中具體繼續教育方式及學分制度如下:
(1)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會計脫產培訓、遠程網絡化會計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2)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繼續教育機構組織的會計脫產培訓、遠程網絡化會計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3)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組織的會計脫產培訓、遠程網絡化會計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4)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5)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6)參加省級財政部門、中央有關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7)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經所屬注冊會計師協會確認的,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8)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考試,以及省級財政部門、中央有關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考試,被錄取的,折算為60學分;
(9)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60學分;
(10)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歷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60學分;
(11)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6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一作者折算為6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30學分;
(12)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6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6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30學分;
(13)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6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6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30學分;
(14)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中央有關部門、省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60學分。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以上初級會計報名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