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正式取消! 11月4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會計法的決定,正式將“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規定,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自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取消事宜正式塵埃落定!
此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改內容如下:
(一)將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四)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專業能力、遵守職業道德”。
(二)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本法所稱會計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三)將第四十條第一款中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修改為“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刪去第二款。
(四)將第四十二條第三款修改為:“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五)將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中的“對其中的會計人員,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修改為“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自10月31日新華社發布會計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審議的新聞以后,引來會計行業巨大關注。11月4日下午會計修正案正式通過審議,11月5日起正式實行!
此次《會計法》修訂工作對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取消,將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法律意識、風險意識與會計職業道德相結合,對于財務工作者來說,既是一種機遇,又是一種挑戰。機遇是:《會計法》修訂內容11月5日正式實施以后,更多的優秀人才會被吸引到會計行業中來,促進財務工作者提高自身能力,提高行業的整體素質。挑戰是:隨著優秀人才的加入,會計行業競爭將變得更加激烈。
那么,財務工作者將如何抓住機遇、面對挑戰呢?
首先:提高會計工作能力。在當今社會,優秀的工作能力是個人最重要的核心競爭力之一,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時,將實際工作與會計理論相結合,是提高會計工作能力的必要方法。
其次,加強法律和風險意識。根據最新修訂內容,情節嚴重的“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其次為“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對于財務工作人員的法律及風險意識要求更加嚴格,這就要求財務工作者不斷接受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等方式來相應提高。
第三,努力考取其他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取消后,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等考試將成為財務工作者新的目標。其中,從考試難度來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難度最接近會計從業考試;從含金量來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含金量比會計從業更高;從報名要求上來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門檻要求更低!綜上所述,將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作為財務工作者的“小目標”更加合理。
2017年11月3日,財政部會計司發布新聞,明確了對于2018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要求中高中學歷的認定(如下圖),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合格畢業生均可報名初級會計職稱考試。
2018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已經開始,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確定取消之后,抓緊時間報名,初級會計師證書將成為很多財務工作者的首要目標,大家千萬不要錯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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