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財務與會計》高頻考點:流動資產(二)
【高頻考點3】發出計價方法
發出計價方法 | 含義及相關計算公式 |
1. 先進先出法 | 先進先出法是假定“先入庫的存貨先發出”,并根據這種假定的成本流轉次序確定發出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 【提示】采用這種方法,在物價持續上升時,期末存貨成本接近于市價,而發出存貨成本偏低,會高估企業當期利潤和庫存存貨價值;反之,會低估企業庫存存貨價值和當期利潤 |
2.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是在材料等存貨按實際成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時,以本月各批進貨數量和月初數量為權數計算材料等存貨的平均單位成本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 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本月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各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各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本月各批進貨數量) 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的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
3. 移動加權平均法 |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在每次收貨以后,立即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出新的平均單位成本的一種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 存貨的移動平均單位成本=(本次進貨之前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之前庫存存貨數量+本次進貨的數量) 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移動平均單位成本 月末庫存存貨的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月末存貨的移動平均單位成本 |
4. 個別計價法 | 個別計價法是指對庫存和發出的每一特定存貨或每一批特定存貨的個別成本或每批成本加以認定的一種方法 在制造業,個別計價法主要適用于為某一特定的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并單獨存放的存貨。這種方法不能用于可替代使用的存貨 |
5. 毛利率法 | 毛利率法是根據本期銷售凈額乘以前期實際(或本月計劃)毛利率匡算本期銷售毛利。并計算發出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本方法常見于商品流通企業 計算公式: 銷售凈額=商品銷售收入-銷售退回與折讓 銷售毛利=銷售凈額×毛利率 銷售成本=銷售凈額-銷售毛利=銷售凈額×(1-毛利率) 期末存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購貨成本-本期銷售成本 |
6. 零售價法 | 零售價法是指用成本占零售價的百分比計算期末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該方法主要適用于商業零售企業 該方法下,期初存貨和本期購貨同時按成本和零售價記錄,以便計算可供銷售的存貨成本和售價總額;本期銷貨只按售價記錄,從本期可供銷售的存貨售價總額中減去本期銷售的售價總額,計算出期末存貨的售價總額 計算公式: 銷售成本率=(期初存貨成本+本期購貨成本)/(期初存貨售價+本期購貨售價)×100% 期末存貨成本=期末存貨售價總額×銷售成本率 本期銷售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購貨成本-期末存貨成本 |
7. 售價金額核算法 | 在我國的會計實務中,商品零售企業廣泛采用售價金額核算法。售價金額核算法是零售價法的一種賬務處理方式 這種方法是通過設置“商品進銷差價”科目進行處理的,平時商品存貨的進、銷、存均按售價記賬,售價與進價的差額記入“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期末通過計算進銷差價率的辦法計算本期已銷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并據以調整本期銷售成本 計算公式: 進銷差價率=(期初庫存商品進銷差價+當期發生的商品進銷差價)/(期初庫存商品售價+當期發生的商品售價)×100%=1-銷售成本率 本期已銷售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本期商品銷售收入×進銷差價率 本期銷售商品的實際成本=本期商品銷售收入-本期已銷售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 期末編制資產負債表時,存貨項目中的商品存貨部分,應根據“庫存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額扣除“商品進銷差價”科目的期末余額(即實際成本)列示 【提示1】上述“當期發生的商品進銷差價”包括當期購進、委托加工收回、銷售退回等原因發生的庫存商品的進銷差價 【提示2】上述“當期發生的商品售價”包括當期購進商品的售價、銷售退回商品的售價等 【提示3】商品進銷差價率還可以按下列公式計算: 進銷差價率=月末分攤前“商品進銷差價”科目余額/(“庫存商品”科目月末余額+“委托代銷商品”科目月末余額+“發出商品”科目月末余額+本月“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100% 公式中所稱“主營業務收入”,是指采用售價進行商品日常核算的銷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
8. 計劃成本法 | 見本章第二節“按計劃成本計價的原材料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