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法二》每日一練: 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
一切偉大的行動和思想,都有一個微不足道的開始。2017年稅務師考試日漸臨近,考生只有有所行動,認真去備考才能夠有所收獲,東奧小編今天繼續為您提供《稅法二》每日一練: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
【多項選擇題】下列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A.購置存量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B.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C.以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D.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E.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納稅人應按照規定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當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正確答案】A,C,E
【答案解析】選項A: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選項C: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選項E: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納稅人應按照規定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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