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物權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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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貨船,份額分別為10%、20%、30%、40%。甲欲將其共有份額轉讓,戊愿意以50萬元的價格購買,價款一次付清。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錯誤的有( )。
A.甲向戊轉讓其共有份額,須經乙、丙、丁同意
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條件主張優先購買權,則丁的主張應得到支持
C.如丙以50萬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購買該共有份額,應予支持
D.如甲改由向乙轉讓其共有份額,丙、丁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 :
(1)選項A: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無須經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2)選項B:兩個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且協商不成時,應按轉讓時各自的份額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3)選項C:《物權法》第101條所稱的“同等條件”,應當綜合共有份額的轉讓價格、價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確定。在本題中,戊采取一次付清的方式,而丙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并非同等條件,丙無權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4)選項D:按份共有人之間轉讓共有份額,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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