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法二》每日一練:房產稅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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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某公司2014年購進一處房產,2015年5月1日用于投資聯營(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投資期3年,當年取得固定收入160萬元。該房產原值3000萬元,當地政府規定的房產計稅余值的扣除比例為30%。該公司2015年應繳納的房產稅為( )萬元。
A.21.2
B.27.6
C.29.7
D.44.4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2015年應繳納的房產稅=3000×(1-30%)×1.2%×4/12+160×12%=27.6(萬元)。
【真題新解】本題的考核點是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的計稅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實際是以聯營名義取得房產租金,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該公司自5月1日起對外投資聯營,收取固定收入,視為出租,以取得的固定收入從租計稅,所以2015年應繳納的房產稅=3000×(1-30%)×1.2%×4/12+160×12%=2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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