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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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第十章事業單位會計基礎第三節凈資產的內容。
【知識點】: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
3. 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
年末,將“事業結余”科目余額和“經營結余”科目貸方余額結轉至“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后,要按照規定進行結余分配。
有企業所得稅繳納義務的事業單位計算出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借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貸記“應繳稅費”科目。
按照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的,按提取的金額,借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貸記“專用基金”科目。
然后,將“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余額結轉至事業基金,借記或貸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貸記或借記“事業基金”科目。
【提示】期末,“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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