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長期借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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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長期借款
(二)長期應付款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第十章事業單位會計基礎第二節資產和負債的內容。
【知識點】: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一)事業單位的長期借款是指事業單位借入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借款。
(二)為購建固定資產支付的專門借款利息,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 屬于工程項目建設期間支付的,計入工程成本,按照支付的利息,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時,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 屬于工程項目完工交付使用后支付的,計入當期支出但不計入工程成本,按照支付的利息,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長期應付款
(一)事業單位的長期應付款是指事業單位發生的償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應付款項,如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跨年度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的價款等。
(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事業單位以融資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租賃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確定。
(三)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長期應付款,借記“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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