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精編考點:征稅范圍
2017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復習,東奧小編為大家總結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知識點:征稅范圍
【內容導航】
(一)銷售貨物的規定(17%、11%)
(二)提供的應稅勞務(17%)
(三)銷售服務(營改增內容)
(四)銷售無形資產(大多適用稅率6%,但轉讓土地使用權適用稅率11%)
(五)銷售不動產(適用稅率11%)
(六)進口貨物
(七)部分貨物的征稅(簡單了解)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財政稅收》科目 第四章 貨物和勞務稅制度
第一節 增值稅
【知識點】:增值稅
(一)銷售貨物的規定(17%、11%)
1.基本規定:
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貨物:有形動產,含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2.視同銷售貨物的規定(8項重要,營改增3項教材未加)
【提示】注意外購貨物用途與視同銷售的關系。
【例題·單選題】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購進的一批貨物分配給投資者,下列稅務處理中,正確的是( )。(2016)
A.該批貨物視同銷售,其進項稅額符合條件可以抵扣
B.該批貨物不能視同銷售,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C.該批貨物不能視同銷售,但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D.該批貨務視同銷售,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答案】A
【例題·單選題】下列行為中,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的是( )。
A.將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
B.將購買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C.將自產的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
D.將自產的貨物用于對外投資
【答案】B
(二)提供的應稅勞務(17%)
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三)銷售服務(營改增內容)
銷售服務包括: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建筑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
1.交通運輸服務(適用稅率為11%)
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1)陸路運輸服務。
包括鐵路運輸服務和其他陸路運輸服務。
注意:出租車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車的出租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用,按照陸路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2)水路運輸的程租、期租業務(工具+人員),屬于水路運輸服務。
注意:水路運輸的光租業務(僅工具),屬于經營租賃,適用稅率17%。
(3)航空運輸的濕租業務(工具+人員),屬于航空運輸服務。
注意: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僅工具),屬于經營租賃,適用稅率17%。
【注意】
(1)航天運輸服務,按照航空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2)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委托他人運輸),按照交通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2.郵政服務(適用稅率為11%)
包括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其他郵政服務。
(1)郵政普遍服務:指函件、包裹等郵件寄遞,以及郵票發行、報刊發行和郵政匯兌等業務活動。
(2)郵政特殊服務:指義務兵平常信函、機要通信、盲人讀物和革命烈士遺物的寄遞等業務活動。
(3)其他郵政服務:指郵冊等郵品銷售、郵政代理等業務活動。
3.電信服務(11%、6%)
(1)基礎電信服務(11%),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星、互聯網,提供語音通話服務的業務活動,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帶寬、波長等網絡元素的業務活動。
(2)增值電信服務(6%),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星、互聯網、有線電視網絡,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務、電子數據和信息的傳輸及應用服務、互聯網接入服務等業務活動。
衛星電視信號落地轉接服務,按照增值電信服務繳納增值稅。
4.建筑服務(適用稅率為11%)
包括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
【注意】
(1)固定電話、有線電視、寬帶、水、電、燃氣、暖氣等經營者向用戶收取的安裝費、初裝費、開戶費、擴容費以及類似收費,按照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稅。
(2)物業服務企業為業主提供的裝修服務,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
(3)納稅人將建筑施工設備出租給他人使用并配備操作人員的,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如果僅出租設備不配人員則按有形動產租賃服務(17%)稅率計稅。
5.金融服務(適用稅率為6%)
包括:經營金融保險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注意】
(1)融資性售后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3)納稅人購入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
6.現代服務(適用稅率6%、11%、17%)
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租賃服務(有形動產17%,不動產11%)、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
(1)賓館、旅館、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經營性住宿場所提供會議場地及配套服務的活動,按照“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
(2)港口設施經營人收取的港口設施保安費按照港口碼頭服務繳納增值稅。
(3)將建筑物、構筑物等不動產(適用稅率11%)或者飛機、車輛等有形動產(適用稅率17%)的廣告位出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用于發布廣告,按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4)車輛停放服務、道路通行服務(包括過路費、過橋費、過閘費等)等按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11%)。
(5)翻譯服務和市場調査服務按照咨詢服務繳納增值稅。
7.生活服務(適用稅率6%)
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注意】納稅人在游覽場所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體育服務”繳納增值稅。
(四)銷售無形資產(大多適用稅率6%,但轉讓土地使用權適用稅率11%)
1.包括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
2.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五)銷售不動產(適用稅率11%)
1.包括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2.不動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等。
(六)進口貨物
包括進口貨物是指申報進入我國海關境內的貨物。
【提示】以上是現行增值稅范圍的最基本規定,以下為特殊行為。
(七)部分貨物的征稅(簡單了解)
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征收增值稅。
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應當征收增值稅。
3.在建筑現場制造的預制構件,凡直接用于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稅。其他情形,征收增值稅。
4.集郵商品生產、調撥征收增值稅。
5.縫紉(屬于加工業務),應當征收增值稅
6.飲食店、餐館、酒店、賓館、飯店等附設的門市部、外賣點對外銷售貨物,專門生產或銷售貨物(包括燒鹵熟制食品在內)的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征收增值稅。
期間總結:
增值稅征稅范圍需重點掌握內容:
一般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以及進口貨物。
特殊行為:
視同銷售(8種)、混合銷售、兼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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