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考中級會計職稱之路是漫長而枯燥的,但不忘初心,方的始終,很多時候人生最重要的往往不是凱旋,而是奮斗。在中級會計職稱備考的預習階段,東奧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希望各位考生能踏踏實實,一步一個腳印的掌握好每一個知識點,為備考取得良好的開局。
【內容導航】:
(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不同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會計實務》科目模塊一會計基礎知識介紹專題六長期股權投資
【知識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同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
專題六 長期股權投資
債權+股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權+股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上述各類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
股權類投資 | 債權類投資 |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資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 |
長期股權投資 | √ | × |
不同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
(一)基本規定
1.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項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后,不能再重分類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其他類金融資產也不能再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第1類與其他3類都不能相互重分類)
2.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改變,使某項投資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應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到期前處置或重分類,通常表明其違背了將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如果處置或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的金額相對于該類投資(★★即企業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出售或重分類前的總額較大,則企業在處置或重分類后應立即將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或重分類的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且在本會計年度以及以后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再將該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二)不必重分類的特殊情況
1.出售日或重分類日距離該項投資到期日或贖回日較近(如到期前3個月內),且市場利率變化對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沒有顯著影響;
2.根據合同約定的償付方式,企業已收回幾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類是由于企業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所引起。比如因金融危機、政策法規變化等等因素引起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出售。
做題是備考最后階段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考生要充分利用好中級會計師考試試題。好的習題能幫助你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