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經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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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經營收入
(二)其他收入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第十章事業單位會計基礎第四節收入與支出的內容。
【知識點】:經營收入
經營收入
事業單位的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1. 實現經營收入時,按照確定的收入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
2. 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結轉至經營結余,借記“經營收入”科目,貸記“經營結余”科目。
其他收入
事業單位的其他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相關鏈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盤盈記入“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
1. 本科目應當按照專項資金收入和非專項資金收入分開明細核算。
2. 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結轉入非財政補助結轉,借記“其他收入”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
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結轉入事業結余,借記“其他收入”科目下各非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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