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礎》答疑精選: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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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奧答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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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總結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列入到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是( )。
A.獨生子女補貼
B.誤餐補助
C.差旅費津貼
D.全年一次性獎金
正確答案:D
知識點:其它知識點
答案解析:對于一些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些項目包括:(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問題:請問深圳市的高溫補貼,每人150元,是否要納稅?
答:尊敬的學員,您好:需要;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3號)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應根據國家稅法統一規定,嚴格按照“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徑掌握執行。除國家統一規定減免稅項目外,工資、薪金所得范圍內的全部收入,應一律照章征稅。
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補貼等都要并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高溫補貼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及不繳個人所得稅的范疇,應屬于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薪金,在向個人支付時并入當月工資總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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