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同步練習:虛假陳述行為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在忙碌的進行當中,我們需要通過習題來打下良好基礎。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注會考試習題,大家記得每天準時來練習哦!
【單選】證券監管部門調查發現,1年前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甲公司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過程中存在虛假陳述行為,并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乙系甲公司董事長。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乙就甲公司虛假陳述行為所致投資者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無論乙有無過錯,均須承擔賠償責任
B.只有當投資者證明乙有過錯時,乙才承擔賠償責任
C.乙須承擔賠償責任,除非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D.無論乙有無過錯,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擔“過錯推定責任”:首先推定其有過錯,如果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應予免責。否則,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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